10月20日-21日,中国“网络法治30人论坛”在中南大学举行,来自中国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同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山东大学、最高人民法院、京东集团、滴滴出行、美团公司、摩拜单车、百度公司等研究机构、高校和著名互联网公司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本届论坛的主题为“网络平台义务与责任”。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我校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教授王春晖应邀出席本届论坛,并发表了题为《超级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与治理路径》的主旨演讲。王教授指出,我国互联网的应用已进入超级平台时代,超级网络平台已经载体化,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基础设施。对于超级平台的责任研究,不能从孤立和片面的角度去审视平台责任,应当建立一种整体观与全局观的平台责任环。他首次提出了“超级网络平台的‘同心圆’责任”,即平台的“三环责任论”:经济责任环、法律责任环、社会责任环。首先,超级平台的内层圆是平台的经济责任,平台提供者的逐利性和对平台内商业利益相关方经济利益的维护是平台的经济责任。其次,超级平台的中层圆是平台的法律责任,平台具有维护平台秩序和保护平台利益相关者的法定义务,在其不履行法律义务或怠于履行法律义务时,超级平台提供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再次,超级网络平台的外层圆是平台的社会责任,平台的提供者应当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运营和管理平台,这种责任超越了法律对平台提供者所要求的义务。
“网络法治30人论坛”是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支持和推动下,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于2016年联合全国五家实体性科研机构组建“网络法治研究方阵”并共同打造的网络与信息法智库型论坛,迄今已在北京、上海和湖南连续举办了三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