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南京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张国权处长率南京市促进就业委员会专家组莅临我校物联网科技园验收大学生创业基地工作。南京市鼓楼区人社局方立清副局长等相关负责人陪同。我校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张登银主任接待了各位专家。
张登银主任对张国权处长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围绕“依托物联网科技园区,打造大学生创业基地”主题,汇报了科技园的建设情况、学校对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的支持、基地建设的成效以及未来工作的重点方向。张主任强调,我校科技园在学校与鼓楼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不长的时间里完成了大学生创业基地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接下来科技园将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苗圃的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培育工作。
张国权处长充分肯定了我校大学生创业基地的建设成效。他指出,我校创业基地特色鲜明,建设成果显著;园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为学生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会上,张处长还解读了南京市政府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随后,张处长一行还实地考察了科技园内南京国之鑫科技有限公司、教育部宽带无线通信及显示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苗圃以及物联网应用体验区。专家组一行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对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激情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将为优质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为大学生创业解决资金困扰。
我校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及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了验收会。
附:
南京市政府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细则
1 资金扶持
通过评估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和特别优秀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凭《创业证》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性投资。资金50%由政府直接补助,50%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进行股权投资。
2 住房补贴
无自有住房的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在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业的,可凭证向特别社区申请优先安排公租房;在紫金特别社区外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可凭《创业证》向纳税属地区(县)“大创办”提出申请,由市、区(县)公租房管理部门优先安排。
3无息贷款
符合小贷申请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携带申报材料向创办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大创办”服务窗口提出贷款申请,报市“大创办”审核,凭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银行申请贷款,约定贷款期限。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最高可分别申请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元和50万元。
4免费培训
持《创业证》的青年大学生参加有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每人可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5生活费补贴
为了增强大学生历练商海的实战经验,这次《创业细则》明确,符合条件的持《创业证》的南京户籍大学毕业生,每人可享受一次政府补贴的创业实训。
6 创业劳动就业奖励
青年大学生创业并正常创业纳税一年以上和带动二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奖励。初创企业三年内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或困难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