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鸿雁名居”住宅的教职工须认真阅读《南京邮电大学教职工选购住宅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购房教职工须严格按照《细则》的相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委托材料,参加“鸿雁名居”住宅的抽号、选房。
三、购房教职工抽号、选房的地点在三牌楼校区科学报告厅,一楼为信息发布区;二楼为选房区。
四、选房日程安排
1、10月15日学校召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会议,布置选房的相关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按照本单位购房人数,领回本须知及《确认回执单》、《细则》,并指定专人将其发放到每位购房教职工手中。
2、10月17日下午2: 00,住宅办在三牌楼校区科学报告厅一楼进行专场咨询答疑,购房教职工对《细则》有不清楚之处可自行前往咨询。
3、10月19日下午5:00之前,购房教职工将《教职工选购房须知》的《确认回执单》交回到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指定的专人手中。
4、10月24日下午2:00-5:00,在科学报告厅进行教职工选房顺序号以及第一批次改选房顺序号的抽取,第二、三批改选房号者视余房情况另定改选房顺序号的抽取时间。
5、10月25日前在校园网BBS〈老师您好〉栏目中公布总平图(指定区域)、户型图;11月8日前在本部科学报告厅公布总平图(指定区域)、户型图、一房一价等房源信息。
6、11月8日上午9:00—12:00,有意愿的教职工可自行前往仙林“鸿雁名居”,到17号楼现场看房,安全责任自负(其他时间和非指定楼栋,施工单位将禁止入内)。
7、11月14日上午8:00进行预定160㎡段(144㎡及以上)、140㎡段(144㎡以下, 130㎡及以上)的选房(含第一、第二、第三批的预定此段面积的教职工和改选此段面积的教职工。下同),下午2:00进行预定120㎡段(130㎡以下,110㎡及以上)的选房。
8、11月15日上午8:00进行预定90㎡段(110㎡以下)的选房。
联系电话:025—85866705
南京南邮置业有限公司
确认回执单
本人已领到《教职工选购房须知》以及《南京邮电大学教职工选购住宅实施细则》,本人声明:
1、我已清楚抽取选房顺序号和选房的相关规定及日程安排。
2、我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的地点抽取选房顺序号和选房,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前往指定的地点抽取选房顺序号和选房,本人愿意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教职工选购住宅实施细则》执行。
3、我原预定的套型是(90□、120□、140□、160□)㎡:
(1)我不想改变原预定套型 □;
(2)我希望调整为(90□、120□、140□、160□)㎡的套型。
注:1、第3条的(1)、(2)中只能选填一条,(2)中只能改选
一个套型,否则为无效选项,视为不想改变原预定套型;
2、请在□内打√;
3、抽取房号和选房时,有课的老师如需调课,请自己主动
提出申请,教务处负责帮助调课。
购房登记人(被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南京邮电大学教职工选购住宅实施细则
为保证教职工选购仙林“鸿雁名居”住宅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依据《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教职工住宅售房办法》及《补充》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分批次选房
1、仙林教职工住宅选取房号依据教职工缴纳购房预付款的时段分三批进行。即第一批购房者在公布的全部房源中选房,第二批购房者在剩余的房源中选房,第三批购房者在最后的房源中选房。
2、每批次选房,按不同套型分段进行。依次为160㎡段(144㎡及以上),140㎡段(144㎡以下, 130㎡及以上),120㎡段(130㎡以下,110㎡及以上),90㎡段(110㎡以下)。
3、全部购房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次公布的房源中、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二、抽取选房顺序号
1、在正式选房前,购房者(即预购仙林住宅的登记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依据购房者在缴纳购房预付款后获得的摇号顺序号,从小到大,分批次按不同认购套型依次抽取选房顺序号,购房者将所抽取的号码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打开、当场宣布,购房者当场签字确认。如抽号者在轮到其抽号时未到场,其抽号顺序顺延,迟到者到场后插入正在抽号者的后一个抽号。抽号截止后,抽出的号码整理成从1开始的连续号码,选房顺序分批次按不同认购套型从小到大。抽号截止后仍未获得选房顺序号且未放弃选房者,参加第三批选房结束后安排的抽号、选房。
2、教职工拟改变原预定的套型(限改一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登记。工作人员按套型进行归类,并按不同的套型在原预定该套型的教职工抽选房号结束后分别抽取改选选房的顺序号。
三、正式选房
1、正式选取房号的地点分成信息发布区和选房区两个部分。正式选房前一定时间内将在信息发布区公布户型图、小区总平面图以及一房一价等房源信息。选房时只允许包括购房者本人(或被委托者)在内的2人进入选房区选房。
2、如购房者在轮到其选房时未到场,其选房号顺延,迟到者到场后可插入正在选房者的后一个选房。该批次该套型选房结束后10分钟内仍未到场者,原选房顺序号作废。如购房者不放弃购房资格,须在第三批选房结束后的两天内(9:00-17:00)重新选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3、改变原预定套型的购房者(改选者风险自担),应等待同批次该套型原认购的教职工选完后,依选房顺序号在剩余的可选房源中进行选房,选完为止。如改选的人数超过剩余可选房源数,未能成功改选的教职工自然退回到原认购套型的选房顺序中,不改变原认购套型抽取的选房顺序。如原认购的套型已全部选完,则在本批次选房结束后剩余可选房源中选房。
四、其他规定
1、在选房顺序号抽取前,购房者应仔细阅读《教职工选购房须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或被委托人)签名的《确认回执单》(内含改变原预定套型的声明)交回,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2、个别购房者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抽取选房顺序号和选取房号,可事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购房者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有购房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现场选房时间为3分钟,如超时,在其后的选房者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可先选房。
4、抽取选房顺序号和选取房号均需购房者当场签字确认,拒绝签字者取消其购房资格。选房顺序号和选取房号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5、教职工改选套型由小改大成功后,则应按规定补交预付款差额及差额部分的商贷利息。由大改小成功后,退还预付款差额本金。
6、教职工选房结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南京南邮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一次性足额缴纳购房款。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7、凡自动放弃购房资格者,学校将其原缴纳的购房预付款退回其中信银行工资卡上。
五、本细则由南京南邮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教职工住宅售房办法》及《补充》的相关规定与本细则如有冲突之处,以本细则为准。
仙林“鸿雁名居”教职工住宅选购信息
注:此表不含拟对外销售的单独一栋楼共计88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