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全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30 浏览次数: 1870 文章来源: 校办、发展规划处

各相关部门:
  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是制定教育政策、编制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教育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和江苏省201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精神,为顺利完成2013年我校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1.《高基报表》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各项项目申报和财政经费的拨付。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按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高质量完成统计工作。各单位填报范围明细见附件。
  2.各单位要依法如实填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上报数据要做到“实”:实事求是,不能虚报;“全”:数据全面,不能漏填;“精”:精细准确,不能粗略。
  3.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台帐、记录等,杜绝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统计支撑资料,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4. 各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为统计数据质量监测第一责任人,统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特别是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 数据填报要求
  1.请详细阅读附件中的指标变动、指标解读等说明后不改变表格格式进行统计提交;涉及同一张表格由多个部门提供数据的,数据集中提交发展规划处进行汇总。
  2.对两年度主要数据增、减比例在5%以上、10%以下的,需附书面说明。对两年度主要数据增、减比例在10%以上的,要另外附页详细说明,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2012年数据会在邮件中发送)。
  3.统计时间节点为2012.09.01-2013.08.31(招生数推迟到9.30)。其中招生数:是指实际到校报到的新生数。在校生统计栏中:“一年级人数”应与“招生数”一致。学生党员统计方面,按照以往统计惯例,“成人本科、专科生”中党员人数以继续教育学院统计实际党员人数口径为准(无论组织关系是否转移至我校,实际是党员就做计算。)另外,研究生党员人数,请研究生院报送前与组织部进行核对。
  4.表中填报的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认定标准必须具有专门的相关部门批文,否则不做计算。
  5.学校信息化建设方面,“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总量”一般是信息中心、财务处、教务处三个部门报送总量数据之和。
  6.高基311-318分专业表格,请先核对2012表格中的专业名称和学科代码有无需要更新和修改。请研究生院、学生处、教务处检查后,在本周日前将修改或添加用红色标出,邮件发送到zhangsh@njupt.edu.cn,人数可以先行统计。

  附:人口学院的2-4年级学生数,教师类,资产类由原人口学院统计。

  三、 提交要求:
  填写完毕的纸质表格包括指标变动说明请在10月11日前经签字盖章后送交行政南楼325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张帅。表格电子版请发送到:zhangsh@njupt.edu.cn。联系电话:85866518 ,18951801905。

 

校办、发展规划处
2013.09.27

 

附件一:3.2013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解读(定) 2.doc

附件二:高基表统计工作具体任务落实明细表.doc

附件三:高基报表按部门分配.xls

附件四:2013报表空表.zip

附件五:2013年表格变化.xls

附件六:2013年指标修订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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