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参保学生外地门(急)诊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1 浏览次数:5432 文章来源: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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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同学:

  根据南京市医保局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参保学生就诊均应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不能先自费后报销。但因寒暑假等情况在外地(南京市外)未使用医保卡产生的门(急)诊费用,符合医保规定的,可由学校医保办统一收集,送到南京市医保局进行零星报销。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可办理零星报销的发票日期范围

  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023级新生: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所需材料:

  (1)发票原件(电子发票需打印并填写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南京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附件1)

  (4)在非户籍所在地发生医疗费用的需打印异地就医备案截图,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请填写附件3

  (5)外伤就诊发票需提供门诊病历、并需填写附件4

  (6)2023级新生需提供异地无医疗保险承诺书(附件5)

  缴费单据不是报销凭证,请提供发票。如果发票附有清单,需一并提交。

  3.地点和时间

  仙林校区:门诊部医保办(208)  联系电话:85866876

  三牌楼校区:门诊部学生医保办   联系电话:83492378

  锁金村校区:门诊部内科         联系电话:85483083

  时间:2024年1月15日——1月19日

     2024年2月26日——3月1日

  为减少同学现场排队等待时间,请提前打印、填写好材料;如打印不便,也可现场领取材料进行填写,材料可委托他人代交。

  4.门(急)诊报销限额:一个自然年度600元

  注:学校为代收材料,实际报销由南京市医保局相关部门完成,具体报销细则及完成时间由医保局确定。

  附件:附件1-5

     附件1:南京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附件2:医疗费电子发票报销承诺书

     附件3:第三方城市异地就医情况说明

     附件4:参保人个人承诺书(外伤)

     附件5:异地无医疗保险承诺书


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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