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被鼓楼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和栖霞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评为“2009-2011年度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不断激励各单位、系统、部门和个人争先创优,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南京市及各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评比活动。
三年来,在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及广大教职员工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初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切实成效。此次,鼓楼区和栖霞区分别授予我校“2009-2011年度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是对我校近三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
今后,我校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将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