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参加市医保学生报销住院医疗费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4 浏览次数:2991 文章来源:南京邮电大学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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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
  校医保办将在近期组织参保学生报销住院医疗费,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参加2011—2012年度(2011.9.1-2012.8.31)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
  二、报销时间:4月25日至5月21日
  上午8:40-11:30; 下午13:30-16:30
  三、报销地点:仙林校区门诊部二楼208
  四、报销范围:保障期内即2011年9月1日起至今,学生本人发生的住院医疗费、门诊大病医疗费等。
  注:门诊大病病种包括:恶性肿瘤、中毒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
  五、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医疗费明细清单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学生证。参加商业保险的同学还需提供住院发票复印件一份。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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