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彻底排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我校70周年校庆期间校园消防安全,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加强教学楼、办公室、学生宿舍、教工集体宿舍楼、小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幼儿园、门诊部、汽车队、校内各商业网点、闲置房(含出租屋)、仓库、建筑工地及学校临时用工宿舍等场所的检查。重点检查:有无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有无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有无宿舍、教室等公共区域外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有无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大功率电器的;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特别是劣质电器和“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配发的灭火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无灭火器等失效及消火栓、自动灭火报警系统损坏情况;本单位(部门)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等情况;本单位(部门)平时消防安全检查制度、防火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是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等。
二、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部门)要在3月16日— 3月23日期间对所辖区域进行自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于3月26日前书面交保卫处消防科。
(二)保卫处在各单位自查汇报基础上于3月28日—4月2日进行再查,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汇总上报学校。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火灾的严重危害性,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层次地解决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扎实做好本年度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附件:
2012年春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doc
关于组织开展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5
浏览次数:1487
文章来源: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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