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本科生须修满10个创新学分
发布时间:2006-12-13 浏览次数:3972 文章来源: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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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在香港召开的国际电信联盟“2006年世界电信展”及青年论坛上,南京邮电大学大四学生任然作为中国的代表之一出席。其出色的科技创新能力受到肯定,而任然认为是学校重视科研创新的氛围和创新能力训练使他受益。

  为提高大学生创新意识,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南京邮电大学出台了《本科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实施办法》,规定从2006级本科生开始,在校期间要修满10个自主个性化学分(创新学分)。同时规定,凡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学术论文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可获得15个创新学分﹔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可获得20个学分。

  南京邮电大学把能力培养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建立创新实验中心,使之成为学生创新能力的练兵场。所有实验室全天开放﹔建立导师制,教师对学生“零距离”辅导﹔对学生完成的科技创新成果给予创新学分,记入总学分﹔学校根据学生的科技创新情况每年进行奖励。学校还规定,学生每年必须有20天的实践教育活动。通过走进企业生產、营销一线,让学生感受社会和企业对人才的要求,在实践中查找专业学习的缺陷。与此同时也把在企业遇到的难题带回来,继续研究。

                                                       作者及来源:记者 赵建春 通讯员 杨治华 张前 中国教育报 2006年12月13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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