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
发布时间:2008-12-18 浏览次数:1107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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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
 
发表时间:200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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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2下午,我校在三牌楼校区科学会堂二楼报告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邀请省教育纪工委蒋吉生书记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曹金才副书记、朱永平副校长、叶美兰副校长、张春福副校长、全校处级干部、机关职能部门科级干部,院系、二级单位部分科级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金才同志主持。
蒋吉生书记的报告首先对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进行了解读,阐述了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目标任务。强调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结合高校自身特点,进行责任任务分解,明确主办协办单位,把责任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用五年扎实努力的工作,完成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任务,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其次对近几年高校反腐倡廉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指出高校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发生了一些腐败案件,基建、财务、后勤、大宗物资采购、招生以及教材图书采购等领域成为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主要原因是教育、制度、监督、管理未跟上,教训深刻。强调高校要坚持发扬民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党员干部加强管理,教育到位、关心到位,保证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不犯大错误;最后对高校如何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在预防。教育要有针对性,因人制宜、形式多样,不空洞说教、不脱离现实。制度设计要根据需要,做到管用、科学,重在执行。监督要改革创新方式方法,讲求实效,重在自律。高校党委要把惩防体系的构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曹金才副书记在报告会上指出,蒋吉生书记的报告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报告,也是《工作规划》的辅导报告,同时也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去。他对领导干部提出四点要求:第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规划》及三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做好贯彻、执行和落实工作。第二,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本部门及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实行“一岗双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第三,进一步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方面的工作,切实构建我校的惩防体系。第四,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要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全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尤其是处级干部一定要认清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做廉洁自律和勤政廉政的表率,把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纪委
200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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