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宝玉教授荣获“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发表时间:200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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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6日,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决定,授予郑宝玉教授等100名同志“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励证书,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多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并努力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爱岗敬业,积极工作,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经省政府同意,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了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江苏高校共有20名同志受到表彰,其中本、专科院校各10名。
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开创我校教育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人事处
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