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7-12-01 浏览次数: 6954 文章来源: 宣传部 |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暨公布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结果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17〕14号)和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17〕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活动 1.教育部定于12月4日9:00-10:00在北京设立主会场,举行国家宪法日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省教育厅届时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设 立 分 会 场 , 通 过 教 育 部 全 国 青 少 年 普 法 网(https://www.qspfw.edu.cn)与主会场实现连接,同步参与活动。请各学院组织学生登陆普法网,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2.通知学生12月3日(周日)下午16:30收看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的《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团体总决赛》节目。 3. 12月4日至12月6日,安排专门课时,组织学生登陆普法网观看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个人赛和团体赛系列视频。 二、开展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动员部署,切实做好今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宪法学习教育机制。 2.认真部署。通过组织收看“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个人赛和团体赛系列视频,组织学生撰写观赛感言,并上传至普法网。 3.做好总结。各学院要将活动组织情况、开展宪法主题教育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并于12月6日前将总结材料上传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njupt.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866233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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