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12 浏览次数: 1956 文章来源: 医保办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2014-2015年度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续保工作即将开始。
  一、续保对象:是指2011级、2012级、2013级本科生和2012级专科生,2012-2013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2010级本校直接保研学生。
  二、参保登记:
  (1)时间:5月12日—5月19日
  (2)低保所需材料:2013年度后经过当地民政部门年审的低保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复印件,两者有一个即可。
  三、参保缴费:
  (1)缴费标准: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2014-2015学年大学生个人缴费100元/年•人,市医保中心审核材料确认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2)缴费方式: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财务处组织代收代缴。
  (3)缴费时间:5月22日—5月30日

 

 

 


南京邮电大学医保办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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