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2010年度及“十二五”规划2011、2012年度课题进行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22 浏览次数: 1179 文章来源: 高教研究所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版)》(见附件),学校决定对我校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2010及“十二五”规划2011、2012年度课题进行结题和中期检查,请各课题组做好以下工作:
    一、需结题和中期检查的课题范围
    1、结题:2009年度延期的重点课题、2010年度延期的重点课题、2011年度延期的一般课题、2011年度重点课题、2012年度一般课题。
    2、中期检查:2012年度的重点课题。
    二、结题相关要求
    1、结题申请
    各课题主持人应组织课题组成员对课题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申请表》(见附件)
    2、需要提交的结题材料及装订要求
    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需要提交的材料请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版)》(见附件)中所规定进行准备,并按照《课题结题材料装订格式》(见附件)要求装订。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请于2013年12月16日前报送高教所。
    3、汇报材料
    课题组准备5-10分钟汇报材料(PPT),汇报内容为: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研究结论、创新之处、存在问题等。
    4、结题费用
    课题结题验收专家评审费用由参加结题的课题共同分担。
    三、中期检查相关要求
    各重点课题主持人应组织课题成员对前一阶段课题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一份,并附阶段成果复印件一份,于2013年12月16日之前提交。
    四、课题延期
    对不能按时结项的2011年度重点课题及2012年一般课题,由主持人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于2013年12月16日之前提交。

 

    为加强我校教科研究项目规范化管理,经研究,对于2012年度前立项项目,凡在此次集中结项和中期检查中未按规定办理的,将作撤项处理,并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报送部门:高教所(行政南楼326)
    联系人:  张晨晨
    联系电话:85866517
    电子邮箱:gjs@njupt.edu.cn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规划2009-2012年度未结项课题一览表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3.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申请表
    附件4.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
    附件5.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延期(提前结题)申请表
    附件6.结题材料装订格式

 

 
高教研究所                 
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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