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3-2014年度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03 浏览次数: 3572 文章来源: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2013-2014年度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续保工作即将开始。
  一、续保对象:是指10级、11级、12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09级本校直接保研学生。
  二、参保登记:
  (1)时间:5月3日—5月14日
  (2)低保所需材料:2012年经过当地民政部门年审的低保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复印件,两者有一个即可。
  三、参保缴费:
  (1)缴费标准: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2013-2014学年大学生个人缴费100元/年•人,经市医保中心审核材料确认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2)缴费方式: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财务处组织代收代缴。
  (3)缴费时间:5月20日—5月30日。

            南京邮电大学医保办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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