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南京邮电大学校园网域名管理办法》,即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信息系统(网站)提供互联网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1.根据各单位按照2017年9月25日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及信息资产梳理工作的通知”反馈提交的《网络信息资产统计表》实施白名单管理,优先提供互联网访问;对于不在表中的信息系统(网站)将不提供互联网访问,后期开通互联网访问,需再补充填写《网络信息资产统计表》,盖章后提交至信息办,进行上线的安全检测,通过方可开通互联网访问。
2.表中“单非(使用了学校域名但未使用学校IP地址)”信息系统(网站) 需签订《网站安全承诺书》并提交信息办后方可提供互联网访问。
联系人:徐伟
联系方式:85866970
附件: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0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