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与考评的通知

时间:2015-12-10浏览:129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单位,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属单位:

  2015年,全校各单位在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扎实巩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成果,积极部署“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有效维护了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

  为全面、客观地总结2015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好2016年工作,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2015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年终考评。现就考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作

  (一)单位自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认真对照《南京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和《南京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疏理、总结2015年本单位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和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治安防范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经验成果和防控不力的教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台帐。自评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既要肯定成绩,也要分析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订出2016年综治工作计划。

  (二)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

  1.先进单位:在各单位自评和总结的基础上,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一年来各单位综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内部发案情况,依据《办法》评定各单位年度考核等次,研究确定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表彰奖励。

  2.先进个人: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依照《办法》相关规定,原则上按照50:1的人数比例,推荐本单位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经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21日(星期一)12:00前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台帐和《南京邮电大学2015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纸质文件经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保卫处综合科(仙林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314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bwch@njupt.edu.cn。综治工作台帐将作为考评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如实填写,按时上报,安全教育创新活动图片资料(附文字说明)一并打包发至邮箱。


  附件南京邮电大学2015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审批表.docx    


南京邮电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