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南京邮电大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 2015-11-02      访问次数: 62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专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本报告可以在南京邮电大学信息公开网站(/s/119/main.jspy)上下载。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度,我校根据《条例》、《办法》、《清单》规定,大力推动《清单》落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社会组织等的知情权。
    (一)形成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近年来,学校先后制定了《南京邮电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南京邮电大学党务、校务公开暂行办法》、《南京邮电大学校园网主页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关于推进全校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学校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南京邮电大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党办、校办、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校工会、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交流处、财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江宁校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图书馆、海外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长办公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挂靠校工会。
    (三)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
    南京邮电大学信息公开网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继上一学年开通官方微博之后,学校开通了微信公共号,成为学校信息公开的新渠道,服务师生的新平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各学院、职能部门开通微信公共号。此外,还利用其它各种渠道公开信息,形成了以信息公开网站为主体,多种信息公开平台相互配合,互相补充的立体化信息公开体系。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学校通过下发文件、组织学习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大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明确执行《清单》的具体要求,落实负责信息公开的部门和责任人。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学校主页、信息公开网等网络平台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在门户网站(网址:www.njupt.edu.cn)上共发布综合信息787条(其中通知公告信息有151条,学术文化活动82条,涉及招标信息554条),发布新闻479条;学校信息公开网站(/s/119/main.jspy)是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内容丰富,信息齐全,共分为12大类43小项。在南京邮电大学新闻网(http://news.njupt.edu.cn)发布各类新闻1031条。在学校内网办公信息板块发布党委常委会纪要27次、校长办公会纪要 33次,将学校最新决策及时向广大教职工公布;公示学校制定下发的各类文件121 份。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通过本单位网站发布了大量公告通知。其中,通过党委组织部(http://zzb.njupt.edu.cn/)、人事处(http://rsc.njupt.edu.cn/)、国际合作与交流处(http://exchange.njupt.edu.cn/)等部门网站,公示干部任免职通知通告22 次,涉及70人次;公示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1 次,涉及90 人;公示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教职工 154人次,科级干部任免通知8 次,共27 人次;公示出国(境)信息公示51批次,168人次。
    截至8月31日,南京邮电大学新浪官方微博累计推送微博2360条,粉丝数6723个。2015 年3月我校开通南京邮电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南京邮电大学权威信息资讯,展示南邮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广大师生与校友。权威资讯推送包括校园动态、学生风采等;微电台节目推送校园身边事、节假日及特殊纪念日等专题广播节目;信息查询类功能服务包括查询成绩、查询饭卡余额及消费记录、查询图书及借阅记录,查询晨跑记录以及一键请销假等服务功能。截至8月31日,半年内官方微信推送了440余条信息,官方微信的关注人数达到1.2万余人。
    (二)通过教代会、信访接待等其他渠道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出版校报17 期,发布新闻516条,及时报道学校事业发展动态。校报党办编撰《南邮信息》5 期,共发布信息399条,对外介绍学校发展的最新情况,在学校党办、校办网站(http://xb.njupt.edu.cn/)发布,并寄送到相关政府部门和兄弟高校。档案馆牵头编撰《2013年南京邮电大学年鉴》,共计50余万字,内容包括学校综述、特载(第二次党代会、两校合并)、重要文件、机构与干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人事与师资、国际合作与交流、党群工作、科技产业、学院(部)概况、研究院与研究中心等,涵盖了学校工作的主要方面。
    2015年1月,我校召开第五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会上向教职工代表通报了学校财务、招生就业、大学章程起草,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形成、教执委工作等相关情况。在题为《凝心聚力谋发展 同心共铸南邮梦》的校长工作报告中,向全校教师通报了2014年度学校党的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对外合作交流、内部治理、条件保障体系等八个方面的主要工作;同时从营造科学发展的和谐环境、绘制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蓝图、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多学科协调发展、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提高科学研究水平、推进国际化进程、深化综合改革、启动江宁新校区建设、实施师生发展民生工程等十个方面展望了2015年主要工作。
    在《南京邮电大学章程》草案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学校先后召开了教师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育专家、法律专家等代表座谈会,就《南京邮电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和建议,起草小组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对涉及章程内容逐一进行了修改。12月5日至16日,向校领导、校党委委员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起草小组对章程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已经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学校一如既往地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每两周安排一次校领导接待日,面对面给师生员工解决问题,本年度通过各种渠道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08件,办结率100%。
    除主动公开信息外,学校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信息的申请,在“信息公开”专栏显著位置公开依申请公开程序和指南,受理部门为校长办公室,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20-12:00和下午1:30-5:00,受理地点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行政楼215室(邮政编码:210023),受理电话为(025)85866018(兼传真);受理电子邮箱为xxgk@njupt.edu.cn。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本科招生方面:(1)制定详尽招生章程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方便考生了解报考的详细信息。2015年我校制定发布了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录取、艺术类招生简章;南京邮电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省外)、南京邮电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省)。(2)完善本科招生网(http://zs.njupt.edu.cn)网站建设,设立专门栏目。招生相关信息通过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往年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录取等栏目及时准确的分类公布。(3)完善和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学校本科招生章程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及时对社会进行发布。各省的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均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明确规定报名条件。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后,将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符合报名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布;拟录取的考生,均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由我校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进行公示。(4)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我校相关招生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本科招生网、社会媒体、招生宣传资料、微信公共平台等形式进行公布。在学校的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上公布网址、联系电话、微信二维码等相关信息。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同时公布信访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招生计划通过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系统进行报送,并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pg.njupt.edu.cn)公布给广大考生。在研究生院主页设置“招生工作”、“研究生院招生信息公开”专栏,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招生学院及专业方向介绍、硕博连读选拔工作规定在招生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公布,研究生招生网站提供电子版下载。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及办法、初试与复试办法、体检、录取办法、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及办法、奖助学金政策、联系方式等。将学校概况、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学院及学科专业介绍纳入《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并编印成册,发放各二级招生单位和考生。制作《研究生招生宣传册》,提供招生政策、历年研究生报考录取情况、招生专业、问题解答、就业去向等介绍,在招生咨询会上发放给考生。在招生工作的各时间节点,及时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招考报名通知、复试通知、成绩查询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查询系统”,运用信息化的手段,高效、有序、透明的完成各项招生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学校研究生招生办的联系信息,上传本年度招生简章、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并对社会公开,对准考考生公开招考信息和调剂、录取信息。
    2、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pt.edu.cn/)公开以下事项:(1)年度教职工和师资队伍统计情况,包括教职工总人数及专任教师人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比例,高层次人才的种类和总数,国家级、省级创新团队个数,以及入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的人数等;(2)人事处网站公开年度教师海外研修人数,公示年度晋升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教师名单,对获得各级各类人才项目进行公示和报道,如长江学者、333工程、六大人才高峰、青蓝工程、1311人才计划等;(3)对引进的博士及其他进编人员,通过国家留学人才网、科学人才网等网站进行公开招聘,进编工作过程符合省、学校规定的进编流程和工作要求。对引进的人才派遣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科学人才网、留学人才网等网站进行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录用;(4)科职(级)干部的民主推荐、公开选拔、任免,正高级职称人员延退工作,各类人员岗位分级,博士后合作导师的遴选及博士后人员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教师资格认定,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年终“德能勤绩”考核及学校先进工作者、学校先进集体评选等也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开发布,按照信息公开规定履行信息公开流程;(5)《南京邮电大学“1311人才计划”补充规定》、《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延退及聘用办法》、《关于继续实施“硕博化工程”的办法》、《南京邮电大学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等诸多人事政策、人事文件和规定均在人事处网站“政策文件”板块进行公开。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学校财务处网站(http://cwc.njupt.edu.cn)的“财经法规”、“校内规章”两个模块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进行公开;(2)预决算公开:通过学校主页“信息公开”、财务处主页“信息公开”同步公开《2014年南京邮电大学收支预算总表》、《2014年南京邮电大学收入预算表》、《2014年南京邮电大学支出预算表》、《2014年南京邮电大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此外,相关的财务收支数据亦通过教代会、年鉴、会议纪要、学校公文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进行公开。(3)日常经费收支明细公开:通过学校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对学校各部门日常经费收支明细提供实时查询。(4)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开:通过学校主页“信息公开”、财务处主页“信息公开”同步公开南京邮电大学住宿费标准、学费标准等各项经省物价局核准备案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四、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已在《南京邮电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4-2015学年度,我校未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我校增加了官方微信等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了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互动与交流,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认可。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今后,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二级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我校信息公开的途径、内容和方式的宣传,让师生和社会公众对我校相关信息的获取渠道更加了解,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社会公众、师生员工的交流互动。
    (二)完善新媒体平台的管理
    当前,学校不少二级单位建立了官方微博、微信公共号等自媒体平台,有利于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但是,也容易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有时发布信息不够准确的现象。今后,学校要在现有的新媒体备案管理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管理。
    (三)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
    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凡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应及时通过适当渠道公开,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多用图片、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信息,使公开的信息可视、可读、可感,提高信息公开的亲和力。

                                                                             南京邮电大学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