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学校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组长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朱永平、组织部部长、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益华和各督导组组长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对各基层党委上报的实施方案审核标准作了统一,并对各基层党委(总支)动员大会督导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朱永平副书记指出,督导组对各基层党委(总支)实施方案制定统一的审核标准并进行严格审核,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各督导组要充分与督导单位接触,对教育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做到全校范围统一尺度,保证督导单位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完成“规定动作”,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自选动作”。
刘益华部长指出,督导组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要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保证基层党委(总支)实施方案在基本规定上与学校整体方案的一致性;二是基层党委(总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要体现出特色性;三是保证基层党委(总支)实施方案的实证性,在内容上无遗漏、方向上不走偏。
会议还对接下来各基层党委(总支)动员大会及民主测评环节的督导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各督导组组长就各自联系单位实际情况及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