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20-03-26浏览:5540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放假期间教学活动暂停。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学生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