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协同办公系统中校级发文的通知

时间:2018-12-25浏览:1958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协同办公系统中校级发文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校级发文(不宜公开的除外)流程必须从协同办公系统办理,流程完毕后由系统自动归电子档。

  二、所有校级发文保留纸质版,仍需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纸质档归档。


  特此通知。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