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高基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19浏览:6665


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为顺利完成我校2017年度《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高基表》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依法如实填报,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全面、精细准确。

2.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台账、记录等,杜绝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统计支撑资料,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3.各部门、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为统计数据质量监测第一责任人,统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特别是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填报要求

1.2017年《高基表》填报任务安排请见附件1。各部门、单位统计人员在填报时请勿改变《高基表》空表(见附件2)格式。

2.2017年《高基表》中各项指标统计的时间节点为2016年09月01日—2017年08月31日(招生数推迟到9月30日)。

3.2017年《高基表》表格解读请见附件3、有关项填报要求请见附件4,数据质量核查的主要内容请见附件5。

4.各部门、单位在填报后,应将2017年度数据与2016年度数据进行对比检查。对2016-2017年度数据增、减比例在5%以上、10%以下的,需单独附页进行说明;数据增、减比例在10%以上的,以及不符合附件5中数据质量规定的要另外附页详细说明,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2016年《高基表》可以联系发展规划处查询)。

三、提交要求

11月2日下班前,请各部门、单位将统计的《高基表》电子版(包括另附页的数据变动说明)发送至:zhangsh@njupt.edu.cn;纸质材料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发展规划处(行政北楼325)。

联系人:张帅。联系电话:85866224,18951801905。

附件:点击下载

1.2017年《高基表》各部门、单位填报任务安排

2.2017年《高基表》空表

3.2017年《高基表》解读

4.2017年《高基表》有关项填报要求

5.2017年《高基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主要内容

  

发展规划处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