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和江苏省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精神,为顺利完成我校本年度《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高基表》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依法如实填报统计资料,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全面,精细准确。
2.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台账、记录等,杜绝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统计支撑资料,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3.各部门、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为统计数据质量监测第一责任人,统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特别是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数据填报要求
1.各部门、单位2015年度《高基表》填报任务的分配请见附件1。
2.2015年度《高基表》中各项指标统计的时间节点为2014年09月01日—2015年08月31日(招生数推迟到9月30日)。《高基表》中各项指标的含义、统计口径的规定等请见附件2、3、4。各部门、单位统计人员在填报时请勿改变《高基表》空表(见附件5)格式。
3.各部门、单位在2015年度《高基表》填报后应对填报数据进行逻辑和经验校对,并与2014年《高基表》的数据进行对比检查。对2014-2015年度数据增、减比例在5%以上、10%以下的,需在统计报表G112中“数据核查结果说明及建议”一栏中作出说明;数据增、减比例在10%以上的,要另外附页详细说明,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2014年《高基表》可以联系发展规划处查询)。
三、提交要求
10月16日前,请各部门、单位将统计的《高基表》电子版(包括另附页的数据变动说明)发送至:zhangsh@njupt.edu.cn;纸质材料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发展规划处(行政北楼322)。
联系人:张帅。联系电话:85866224,18951801905。
附件:(点击下载)
1.2015年度校内各部门高基统计任务分配明细表
2.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填报要求
3.2015报表修订内容
4.2015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解读
5.2015年高基表空表
发展规划处
201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