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通知

时间:2014-02-18浏览:1077

各二级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南京邮电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报送各二级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二级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保卫处消防科审批、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报送人员信息要求
  根据消防法规相关要求,学校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本单位行政一把手,消防安全管理人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报送人员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姓名、职务等(详见附表)。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Excel电子表格,电子表格直接发送至邮箱:bwch@njupt.edu.cn。
  三、报送时间、地点及其他
  (一)报送时间:各单位需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二)报送地点:纸质材料交至学生事务中心313室保卫处消防科;
  (三)联系电话:85866119
  四、附表
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信息表.xls

  保卫处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