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缴纳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通知

时间:2011-11-30浏览:1281

  各位同学: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关于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统一组织代收代缴。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其中个人缴纳100元/人•年,财政补助200元/人•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的大学生经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合格后,由财政补助参保费用。
  学校财务处近期将通过银行从中信卡中扣取参保费,请同学们确保银行卡中有足够余额,以便扣款。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