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1-02-18浏览:1722

  根据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通知:2010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截止申报日为2011年2月28日。财务处将逐一通知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教职工。请接到通知的教职工务必在申报截止期内登录江苏省地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wsbs.js-l-tax.gov.cn/)的“纳税申报”栏选择“自然人申报”进行自行申报。如有疑问,请致电财务处计划科85866388或学校税务片管员:南京市地税局栖霞分局 史秀章 电话:8539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