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0-09-25浏览:2339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苏教社政〔2010〕11号)的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江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范围:全省高校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具体条件见《江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
    二、遴选推荐程序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党政干部中推荐1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在辅导员、班主任、共青团干部中推荐1 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中推荐1 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
  2、9月30日前各单位将候选人名单及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发送电子稿至xc@njupt.edu.cn
  3、学校党委组织评审,遴选出3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予以公示。
  4、学校党委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活动,切实加强领导。 要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江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