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指导意见》(先组发[2005]14号)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苏发[2004]21号),现对我省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主要在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开展,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组织和党员,处在改革发展的最前沿、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是党和群众联系的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基层,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促进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对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先进性意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推进“两个率先”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巩固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为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积累经验,也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层党组织9万多个,党员180多万名。与第一批相比,不仅数量大幅增加,而且情况更加复杂,参加单位分布广、类型多,党组织设置不同、职能各异,党员就业方式多样,存在的突出问题也不相同。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总体部署的前提下,更要注重求真务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分类指导;更要注重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更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把握好相关政策;更要注重解决群众关注、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更要注重统筹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上,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加强领导,扎实工作,下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把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准确把握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
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04]20号,先组发[2005]14号和苏
发[2004]21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借鉴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努力做到在对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有新进展,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方面有新收获。
(一)紧紧抓住全面实践“三个代表”、全力推进“两个率先”这条主线。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先进性教育活动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对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自觉地把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脚踏实地推进“两个率先”统一起来,着力查找和解决不符合“三个代表”要求、不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突出问题,把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实现党员受教育、组织有加强、群众得利益、发展出成果。
(二)牢牢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主题。始终围绕“保持先进性”开展教育活动,使每个党员学习有目标、评议有对照、整改有方向,按照《党章)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六项基本要求,结合每个单位、每个党员的实际,明确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激发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
动力,自觉保持先进性。
(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在深入学习省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等先进典型的同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培育和树立本系统本单位的先进典型,让党员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上。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引导党员对照先进典型,查找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真正做到向先进看齐、走先进道路、创先进业绩。
(四)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推进“强基工程”结合起来。针对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的特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理顺
党组织隶属关系,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切实转变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五)把“求实效”贯穿先进性教育活动全过程。紧紧抓住“取得实效”这个关键,始终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和“真正成为群众满
意工程”的目标要求,扎实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立足本职勤奋工作,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两个务
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针对不同层面、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让群众看到党组织和党员发生的变化,切身感受到教育活动带来的成效。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
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包括:街道社区,党的组织关系在城市、未参加第一批集中教育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城市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城乡中小学校,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县(市、区)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江苏的中央企业和部属企事业单位。农村工作面很小的城市辖区,可将农村调整到第二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安排1个月左右时间。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岗位实际,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既要确保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又要注意防止影响生产和工作,防止加重基层党员和群众的负担,真正实现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教育活动启动前,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党组织和党员的状况,初步查找出应当解决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加大在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缺乏活动场所、活动经费等实际困难。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摸清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困难单位中的党员,流动人员中的党员等情况,积极查找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动员流动党员主动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力争使每一名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要急于启动。
学习动员阶段,党组织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让党员了解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本单位的活动安排,对党员参加教育活动提出要求。要结合实际,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和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学好《党章》。要组织理论宣讲团、优秀党员事迹报告团,给基层党员上党课,讲形势,帮助他们加深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增强学习培训的效果。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需要编写针对性强、少而精的学习材料。要扎实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概括提炼出不同单位,不同群体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分析评议阶段,党组织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围绕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有书写能力的党员,要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本单位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找准存在问题,剖析思想根源。要把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分析评议阶段的关键环节,引导党员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增进了解、解决问题、共同进步的目的。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织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组
织(民主)生活会情况。整改提高阶段,党组织和党员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要突出整改重点,引导党员把解决存在问题、落实保持党员先进性要求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用一定的时间继
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从实际出发强化分类指导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参加单位分布广、层次多、差异大,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倡导基层党组织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贴近工作实际,贴近党员实
际,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街道社区要紧紧围绕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学校要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头脑,切实增强党性锻炼,促进师德校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文化、科研、医疗、体育等事业单位,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在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表率作用。国有企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
营来进行,努力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商业、金融等服务性行业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根据市场需求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进一步端正行风,在深化改革、支持发展、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采取业余、小型、分散等多种方式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乡镇机关要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三农”工作的能力,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按照“有利于党员参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的原则,对流动人员、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尚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组织关系仍然保留在学校的大中毕业生党员等,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其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办法,对停产关闭破产企业中的党员、新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等,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
五、切实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市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各有关单位党委对搞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负领导责任。要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和充实教育活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工)委成员要结合分工指导有关单位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基层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都要从实际出发成立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基层单位的党员行政负责人要积极支持、配合党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或作专题报告,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骨干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掌握工作方法,切实发挥作用。对极少数领导力量薄弱、难以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任务的基层党组织,要选派得力干部,全程参与指导。
(二)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在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建立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分工确定联系点,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建立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他们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三)建立督查制度。要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派出督导组或巡回检查组,加强对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督查和指导。省委向各市派出巡回检查组,向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的省部属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派出督导组。对党组织关系在省辖市的省部属企业和高校,由其所在省辖市委派出督导组,省有关部门派人参加。各级督导组和巡回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特点和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把握进度,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四)建立群众监督评价机制。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坚持“开门搞教育”。深入了解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和期望,把群众反映强烈、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解决的问题,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要把群众监督评价贯穿全过程,根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组织群众以一定方式参与有关活动,及时向群众公布有关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五)加强政策指导。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上来。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认真做好教育帮助工作,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六)搞好舆论宣传。针对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和党员的特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宣传栏等阵地,采取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宣传先进典型,特别是党员和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实际成效,为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市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各有关单位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指导意见和总体要求,从实际出发,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