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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三育人领导小组
校育发
[2007]
1号
关于评选2006/2007学年“三育人”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处三育人工作组: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续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气,不断促进教育创新,以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依据我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暂行规定》,拟评选表彰2006/2007学年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各院、系、部教研室,机关各部门或科室凡符合评选条件且人数在3人以上的均可申报先进集体;在职教职工凡符合评选条件且在校工作2年以上的均可推荐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10个左右;教学、教辅和科研单位的先进个人推荐比例为2-3%;其他单位为1-2%。
二、推荐办法: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各三育人工作组要严格把关、认真评选、好中选优,并填写申报表(见校工会网页)。同时,要附上由组织撰写的三育人先进事迹材料。上报材料要突出其育人事迹和教育理念,且为不少于1200字的打印件(把电子版发到工会)。
三、评选及表彰:各三育人工作组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于7月6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汇总后由校三育人领导小组评定。学校拟于2007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附件:
1.“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南京邮电大学“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3.南京邮电大学“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
南京邮电大学三育人领导小组 2006年5月18日印发
附件1:“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把政治理论学习与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三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岗位,为人师表。积极开展师生“共建”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
集体成员具有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整体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不断充实提高理论修养和实践能力,在工作中不断创新,锐意进取,工作成绩突出。
(三)
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凝聚力强,能够不断发扬“传帮带”的优良传统,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
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忠诚于教育事业,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
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理论,形成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工作成绩突出。
(三)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强烈的育人责任感。热爱学生、深入学生群体,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在学生中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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