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大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明确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推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完善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方法。
根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委教育工委、江苏省教育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高校和厅直属中专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院实施校务公开的意见。
一、 实行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为目标,以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点,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二、 实行校务公开的原则
实行校务公开应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政策为依据。凡是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向教职工公开。实行校务公开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院工作实际出发,力求做到真实、及时。
三、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2、学校重大改革方案;
3、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4、学校财务收支概况;
5、学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
6、学校重大基建项目方案;
7、学校重大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情况;
8、学校重要经济承包合同;
9、学校干部任免,教职工考核、奖惩、评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情况;
10、学校关于教职工福利的重要决定;
11、学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
12、教职工要求公开的涉及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实行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途径
1、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凡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的职权,须分别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向教代会报告,并分别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决定。教代会闭会期间,可召开教代会代表组长会议进行审议和行使相应职权。有的可视情况通报全体教职工。
2、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向全院各单位发文。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公开有关情况并听取教职工意见。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定校务公开方面的制度;拟定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规划;校务公开重大问题的协调和指导。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校务公开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牵头、协调、督促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校务公开台帐和档案;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校务公开事项。
3、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进行检查监督和评议,及时听取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4、
公开内容由所涉及的部门具体承办。
5、各二级单位均要成立由党政工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00一年六月十八日(修改)